【先见】滨海法院公布了2019年第11期的失信被执行者名单,今后要注意和他们交往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开
公告
( 2019第11号决定)
为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信用监督、警告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让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文件中规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不信任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规定》的规定,结合我院的执行成绩,公布我院处理的执行案件中不信任执行人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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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被执行人执行的目标均为本金,不包括利息和拖欠款项。
失去上述信用的被执行人的信息被纳入人民银行征收体系,在政府采购、招标、行政审查、政府支持、融资信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获得信用。
被执行人履行了使法律文件有效的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和解,申请执行人确认已履行的,本院可以立即申请从失去信用的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该信息并拒绝履行的,本院根据情节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滨海县人民法院
编辑|梦宇审查|蒋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