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莫开伟) 12月1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作为指导长三角地区当前和今后时期一体化发展的纲要文件,将来,长三角地区将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增长。
长江三角洲地区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该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全境35.8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经济总量约占全国1/4,常住人口城市化率已超过60%,地区优势明显,国际联系强,共同开放水平高。 纲要在新时代背景下组织,更加现实,重视国内发展,全过程贯彻新理念,通过一体化促进高质量发展,开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路子。
从具体措施看,纲要把“创新共建”放在第一位,共同开展勒颈关键技术难关,强调以长三角为整体参与国际竞争,体现国际竞争力的“共同体”和“分工”,协同提高长三角创新效率,同时结合市场机制主导和产业政策引导,开展重复建设和不合理竞争 目前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将顶层设计与基础实践相结合,围绕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统一协调、细分、有效推进,编写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大文章。
对此,区域内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树立高度区域经济发展的协同意识,在体制、机制等方面方便,重视统一协调,坚持各领域协同发展,追求区域内各领域整体性的提高。
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长三角区域产业联动发展的指导,建立健全有效合作的新机制。 进一步完善区域合作机制,研究构建新平台的新机制,加强区域合作机制战略决策能力,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 探索长三角地区跨省产业融合发展模式,积极构建区域合作重大产业平台。 加强金融科技资源共享,以区域金融科技创新合作为线索,提高长三角金融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共享水平。
从更高层面看,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视与其他重大战略的密切联系,切实加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广东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的协同性,探索更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促进区域间融通与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