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2008年在北京买了套房,看完奥运会后,办完房间手续急忙回老家,但这期间一直没住。 前几天,孙大学毕业,在北京工作,突然想起那所房子,打算为孙子装修。 结果,去办房地产手续的时候,被房地产费吓了一跳!
怎么了? 小王的儿子改装后去办理房地产手续,房地产调查了房子的情况后,还清了拖欠的房费,而且金额惊人的小王很快就变得无知了。 这几年既没有装修也没有人住,完全没有房地产服务。 为什么会产生房地产费用呢?这是首都的房地产服务公司吗?完全是整个公司。
那时,小王和主编商量了一下。 主编一听事情的经过,就知道了问题的核心。 从业主的角度来看,房子是毛钱房间,既没有装修也没有人居住,没有水电,完全不需要房地产服务。 因此,不享受服务,不必支付房地产费。
但《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费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完成但未出售或未交给购买者的物业,物业费由建设部门承担的交付物业,物业费由所有者或物业用户承担,所有者和物业用户负责就物业费连带支付。
据悉,小王虽然没有住宅,但房地产在小王的管理下,具备随时可装修的入住条件的房地产在房地产管理范围内,享有房地产提供的保安服务、公共区域的清扫服务等。 发生房地产保安问题造成房地产损失的,房地产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权利义务统一的原则,王先生要支付这几年的房地产费。
因此,业主在开发人员处收到房屋后,应当合理规划房地产的使用和收益,尽量避免收益损失,承担房地产费用。 分享更多信息,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