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辽宁海事局召开了外部“不诚实行为”对策推进会。 辽宁海事局党组成员、纪检长罗钟山出席会议发言。 局属于各部门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或分管纪检监督,全球纪检部门负责人及部分海事处、支队、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上,局纪监察所报告了北方区域直属海事局的政风暗中访问状况和浙江海事局防止外部“不诚实行为”的经验,在现场暗中播放访问录像,代表营口、大连海事局开展防止外部“不诚实行为”工作的试验海事局发言,非试验部门、 部门代表重点阐述了在发言中开展防止外部“不诚实行为”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探讨了实际开展这项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和意见。
配合与会者的发言,罗钟山组长总结了一年的试点工作。 他指出,在试点期间,营口、大连海事局两个试点机构采取了多项措施,逐步探索了一些具体措施,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 同时也存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自主、制度不完善、措施无效、合作不密切等问题。 他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外部“不诚实行为”管理的重要意义。 外部“不诚实行为”的管理是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生动实践,也是从严格政党深入发展、向基层发展的必然要求”强调优化商业环境的客观要求,构建海事执法人员思想防线, 既是维护法律基础的重要措施,又是辽宁海事心理健康、风清气爽保持和发展良好局面,建设廉洁辽宁海事的重要保障。
对于下一步的管理,罗钟山组长指出要做七方面的工作。
一是修改制度,完成顶层设计
二是印发工作方案,逐步动员
三是细分工作行为,明确工作思路
四是加强内外宣传,营造良好气氛
五是加强联动合作,形成工作力量
六是定期跟踪审计,实现细致执行
七是加强教育处置,加强成果运用。
同时,他提出了以下五项要求:
一是在提高站楼、建立风清气正辽宁海事的大目标下,统一分局领导班子、海事执法人员的思想,逐步形成共识,扩大,最终形成整体工作能力。
二是分工负责,各部门负责其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捕,监督具体抓捕,纪律检查组(纪律委员会)领导推进抓捕,分管部门分别抓捕,实现外部企业合作抓捕。
第三,要抓住关键点,分局领导、基层海事处、执法支队、政务中心负责人和课长应当率先进行报告登记,发挥“癌症效应”。
四是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拓展工作思路,丰富工作方法,把握规律,逐步推进。
五、需要正确的说明责任,无故不报告,不登记,消极处理的,还要追究执法机关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机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同时,经过多次咨询、多次教育的航运企业、中介代理店等,必须通过召开政风座谈会的通报,或者给业界主管部门发信息来惩戒。
这次外部“不诚实行为”管理推进会是总结2019年试点工作的会议,下一步是在全球地方执法机构全面实施管理的动员会,营造了明朗的态度、氛围,为2020年外部“不诚实行为”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