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友发来消息说,公司代理社会保险15年,不在公司工作的人15年,退休年金是否相同。 实际上,这个问题的核心是,无论是工作中的员工还是灵活的就业者,工资都是15年,退休后的养老金是否一样,根据我的经验来判断,养老金是不同的。 其理由如下。
第一,收费基数不同。 工作单位职工以实际工资为缴费来源。 在公司工作的是工作单位的员工,按月领工资,缴纳养老保险时,单位以员工工资总额作为缴纳基数,员工个人按本人按月领取的税前工资作为缴纳基数。 特别是2011年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以个人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成为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的重点。 2018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表了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障改革的决定。 目前,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由税务部门征收外,企业和个人摊款暂缓执行,但长期来看是改革的大方向。 不上班的个人根据社会平均工资作为收费基数。 没有上班的个人缴费,由于无法确认每月的实际工资收入是多少,所以只能根据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作为缴费基数。 社会平均工资和职场工作人员每月领取的实际工资有很大差别,每月实行具体缴费金额,两者有很大差别。
第二,缴费比例不同。 单位缴费是使用者和个人按比例支付的方式。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4%。 其中,使用者缴费16%(5月1日开始实施),记入统一账户,个人缴费8%,记入个人账户。 作为工作单位的员工,实际上单位费用占首位,因此个人承担的费用比较少。 无单位个人摊款需要承担所有摊款。 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合计为20%,即使单位缴费比例下降,灵活的就业者也没有明确的下调对策。 这20%的摊缴比率比单位摊缴比率低4个百分点,但都是个人需要承担的,因此实际上个人摊缴比率比工作中的员工个人增加了12%,但这12%是统一的,只有8%记入个人账户。
第三,收费指数不同。 收费指数是根据收费基数决定的具体的收费等级和收费基准。 即使是同样的收费等级,由于收费基数不同,具体的收费金额也有很大的差别。 摊款指数是在全国许多地方实施的三个等级,即300、100、60%的三个等级。 在单位工作的员工是根据每个月的实际工资确定的缴费指数,无单位的个人是通过社会平均工资确定的缴费指数。
第四,制度设计的性质不同。 在车间工作的是在车间的员工。 城市职工养老保险,实际设计的投保人主要针对城市职工,因此对职场职工来说,具有一定的制度优势,例如,在收费方式中,公司占头角,个人负担比例小,相反没有职场的人,应当按照灵活的就业人员缴纳。 因为柔性就业者不是公司负责统一基金的部分,所以全部自己承担的退休政策对工作场所的员工也有好处。 例如,职场的女性职员50岁就可以退休,而职场不在的女性职员是灵活的就业者,退休需要55岁。
也就是说,根据上述分析,职场工作者(单位缴费)和柔性就业者(非就业者个人缴费)同样缴纳了15年的养老保险,退休时的养老金待遇肯定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