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浦北县检察院成功调解了因婚姻关系造成轻伤的故意伤害事件。 吴远锦和苏昭榕两位检察官组织了事件调停会,双方签署了调停协议、握手和和好协议,为事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某某与浦北县三合町的高某恋爱并同居怀孕。 某某还年轻,某家长不同意两人结婚,使某人流产。 2018年2月13日22点左右,高某来到某家大声喊某人,某父某甲和伯父某乙为了不吵闹高某,高某停下来也大声吵闹,然后某乙想把高某弄出门外,但喝醉了酒的高某拒绝去 鉴定表明,某乙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 今年11月28日,高某被捕回国。
吴远锦和苏昭榕两位检察官在两人推拉过程中,高某考虑到主观恶意不大,某乙先推某,某乙摔伤,有一定过失,并且事后,某继续与高某保持恋爱关系,一起抚养子女,高某与某乙,某甲 由此可见,检察官认为高某再次没有犯罪和逃亡的社会危险性,没有必要逮捕。
今年12月12日,经调解,高某与某乙达成赔偿协议,赔偿某乙经济损失人民币29000元,当场支付10000元,馀下的19000元双方约定在2019年12月27日前支付。 何某乙了解高某,希望检察机关轻处理高某。
本案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后,检察官决定不依法逮捕高某。
此案由婚姻关系矛盾引起,可能成为亲戚关系的,检察官从维护家庭和平的角度强烈劝导双方进行法制教育和耐心,通过现场调解双方及其家属互相了解,有效缓和双方矛盾,实现了案件的结局。
▎文字来源:浦北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