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2010年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坚定包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标,规范药品购买行为,严格按规定比例配置使用基本药物,以实施零差价销售政策为重点,以加强监管为线索, 保障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强制执行,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实现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
打破了用药物补充医疗的机制。 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和基础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打破药品补充机制,降低药品价格,有效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药品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 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对不能采购的药品,按照省级要求严格备案采购,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品安全。
合理用药水平提高了。 分阶段举办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培训班和业务培训班,有效提高了基层医务人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素质和能力。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控制药物滥用,减少大处方现象,进一步规范合理用药。
下一步,我市将完善省级药品采购平台功能,加强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配送企业的监管,确保群众安全放心用药。 (通讯员后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