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城市建设区内污染工业企业转移改造的指导意见》(豫政阀〔2018〕79号)和省工信厅的要求,公布平顶山市城市建设区内污染转移改造工业企业名单,公示期限为2019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欢迎社会公众监督。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书面将实名报告给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