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吴江区的哪里_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国有资本做大做优做强

日前,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了《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该方法明确了各部门投资管理决策权限、各环节责任主体、投资项目操作流程等,规范了开发区国有企业投资监管。 该方法将母基金投资项目纳入管理,发挥开发区母基金的引导和扩大效应,帮助开发区国有企业投资科学化、规范化和效率化,推动国有资本增长,确保国有资产的价值增值。

一、构建开发区国有企业投资监督责任体系。 建立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体系化责任主体;。 《管理办法》分层确定开发区国有企业投资监督责任主体,明确开发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为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制定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指导下属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健全化和监督制度落实。 明确国有企业是投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按照“谁做决策,谁做责任,谁出资”的原则开展日常投资决策行动。 建立和实施以清单为基础的动态管理制度。 编制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设立禁止类、特别监督管理类和认可监督管理类投资项目,实施分类监督管理。 同时国有企业要求根据“管理办法”,结合企业实际,健全自我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流程,严格控制投资决策的各个环节。

二、建立投资决策全过程管理制度。 “管理办法”站在投资决策全过程的角度,制定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件中、事后管理制度,监督投资决策行为的全过程。 投资预控要求国有企业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将企业的主要投资活动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投资规模必须符合合理的资产负债水平。 投资案中管理要求对企业运行中的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规定发生重大影响事项的应对措施。 投资事后管理要求企业编制年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建立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

三、完善防风措施,严格负责。 “投资有风险,决策要谨慎”。 “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企业建立投资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建立风险应对预案,对投资项目实施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等控制措施,提高企业的风险抵抗能力。 《管理办法》明确责任追究措施,责任追究国有企业在投资决策和管理过程中各种违法违规和不履行责任的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实现国有资本的价值增值,防止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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