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培训哪个网好_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知识点:政府采购方式

原题: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知识点:政府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

1 .公开招标: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招标不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政府采购工程不依法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条例规定的竞争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2)买方不得以公开投标方式零售应该买的商品和服务,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回避公开投标买进。

2 .需要明确或修改招标采购机构发出的投标文件的,应在提出投标文件要求的期限前15天,向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媒体发出订正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文件接受人。

【提示】这一明确或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3、采购者采购超过公开投标价格标准的商品和服务,在特殊情况下应采用公开投标以外的采购方式:采购活动开始前应经主管预算部门同意,得到设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

(二)邀请招标;

1 .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请求招标的方式购买: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向有限范围的供应商购买的;

(2)采用公开投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

(三)竞争谈判

1 .与三家以上供应商谈判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用竞争谈判方式购买:

(一)招标后供应商不投标、没有合格目标、再投标不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三)招标所需时间不满足用户紧急需求的;

(四)无法预算价格总额的;。

(四)单一来源采购

1 .唯一的供应商。

2 .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购买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购买的;

(二)发生无法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向其他供应商购买的;

(三)必须保证现有采购项目的完整性或服务集合的要求,继续向原供应商购买,且采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五)询价

1 .定义:采购者向3家以上的供应商提出询价,比较一次申报的价格,最后根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合约供应商的方式。

2 .适用:适用于货物规格、标准单一、现货供应充足、价格波动幅度较小的采购项目。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