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政策支持。 基于污染者支付、混合生活垃圾支付、生活垃圾支付少的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以投资补助、贷款折扣等方式支持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处理设施的建设。 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效果突出的生态环境保护类预算资金和相关政策性资金补助提供重点倾向。 给予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处理和回收筛选的企业税收优惠。
二是增加资金投入。 围绕垃圾减量、资源回收利用目标,探索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有效途径,不断改善农村居住条件,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县财政将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设施采购资金纳入预算,整合资源,调整结构,转变支持方式,确保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顺利进行。
第三,创新体制机制。 根据政府主导、企业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采购公共服务方式,引进专业服务公司,探索垃圾分类市场化机制。
第四,严格的资金管理。 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点)”,明确规定资金安排、支付、使用、管理等,有规章、章程。 加强垃圾分类财政资金筹措过程中审核跟踪的效果管理,加大财政投资审核和政府采购,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果,确保专用资金,辅助垃圾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