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腾讯录像和爱奇艺因“庆馀年”首发收费而引起争论。 不仅受到网民的谴责,官方媒体也发表了批判性的报道,现在律师已经对此事起诉了爱奇艺和腾讯录像。
原因
视频平台点播引起了媒体和网民的呼声
最近,网络电视剧《庆馀年》很受欢迎,网民的催促也很高,很多用户为了能早点看到电视剧,在视频平台上成为了会员,但是爱奇艺和腾讯视频在12月11日又开始了领导请求,VIP会员为50元,每次更新日比会员还要多
对此,网民反对的声音一时涌进热搜。 用户翟对北青报记者说:“即使成为会员,也会加速提包,越来越过激。”
网民认为这是视频网站的“涨价”,不是合理的市场行为。
12月14日,人民日报客户发表了题为“视频网站不断出现,很难看”的报道,“这种额外收费的行为实际上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直接的视频平台表示“用户缺乏最低限度的尊重”。 “我不习惯这样的视频网站。 完善权益保护,为侵权者付出代价是治本之策。 ’这个评论是。
与此同时,各网络论坛上充斥着盗版录像。 支持正版的网民说:“开会员是很普通的,二次费用也忍受了。 不能忍受的是,花钱看比盗版慢”。
回答
对会员的告知和消费心理的把握不够
面对舆论的谴责,12月17日,腾讯录像和爱奇艺同时作出了反应。
腾讯影片副总裁王绗就“庆馀年”首先引起的点播争论表示:“为了满足用户的展望需求,我们不断探索收费模式的创新,符合用户的深层次需求。 这次“庆馀年”发生的争论,我们也进行了一些思考,但是对会员的告知和消费心理的把握还是没有体谅。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和提高会员的服务体验,提供更高质量的内容和温柔的服务。”
对于提前申请的方式,王绗表示:“希望能够探索的提前申请的方式受到挑战,生病。 但是,我们面对这些事情,危机感和创造力并存。 对于用户消费的发掘至关重要,我们希望从更加科学、更加有序、更加尊重消费的角度来考虑。
爱奇艺副社长、自制剧开发中心社长戴红表示:“视频平台的内容越来越多样,用户的需求也越来越多。 我们的原本目的是满足用户更多的内容需求,但可能不太好,将来我们想做广播设计和告知工作,更多地考虑用户的心理。
体验
要先更改请求规则吗? 看完全剧要二十五元
18日,腾讯录像、爱奇艺纷纷修改先行请求规则,会员可预见6套权益,但获得额外3元1套先行请求权,不是支付额外50元的6套设定。
“腾讯爱奇艺改正先行请求规则”的话题暂时在推特上大受欢迎。
但是,根据记者的比较,腾讯爱奇艺没有修正先申请的规则。
11日,两平台预先发表50元申请时,购买网页表明,截止到12月16日19:59,会员期间预先申请5天50元的分段价格,更新日再看6集,包装解除后无需支付费用。
根据追剧日历,非会员11日可以看到14~15话,会员可以看到20~21话,先申请的话可以看到22~27话。 而且,日历中明确记载了有时间限定的优惠和单组的请求这两种解锁方式。
17日,在期限内折扣活动结束后,追剧的提示中写到“vip特别尊重特权,3元/套餐正在解除中”。
并且,从12月11日的20:00到16日的19:59 VIP期限内折扣活动结束,没能赶上的粉丝明确记载了要求解除单套。
据会员介绍,事先申请的会员数只能按顺序解除,也就是说,事先申请的会员用50元购买的现在只能使用3元/集的解除方式。 并且,不能跳过锁定解除,只有依次解除上一组的锁定,才能解除下一组的锁定。
这样计算的话,从22集开始解锁,大结局46集结束的话,有25集插曲,1集花费3元,会员花费75元。 很明显,一步花了50多元。
诉讼
律师起诉:预请求实际上是格式条款问题
在网民吐槽中,这件事还要发酵,微博认证是律师的博客@吴声威WWW在微博上发文,要起诉爱奇艺。 同一位律师的@逻辑气体logics也在推特上,先起诉腾讯录像,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0元,附上起诉书。
吴声威接受北青报记者的采访,现在起诉资料以邮递方式送交海淀法院。 关于起诉,关注的是事前的申请费用,但事实的本质是会员协议的形式条款的问题,因此讨论费用是否合理,本质上协议存在很大的问题。 “作为消费者,如果不通过诉讼请求修改这个协议,会员权益有可能得到长期保障。 这次的事前申请只是其中发生的追加费用的例子”。
据该提案书的记者说,他的诉讼请求中没有提到经济赔偿,除了要求爱奇艺取消事先的请求功能之外,大部分要求法院对于“VIP会员服务协议”的一部分确认无效。
对于起诉行为得到了很多网民的支持,但是受到一些疑问,有人认为事先申请索赔费是合理的,也有人认为起诉只是为了眼光、宣传。
对此,吴声威表示:“我不在乎反对的声音。 因为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作为律师起诉对他来说很简单,但这次相关人员变多了,有代表大家利益的感觉。 所以也不期待赔偿,只是希望法院就爱奇艺协议作出结论,这对所有人来说更重要,这决定了今后我们在签合同时能否模仿爱奇艺,过度排除对方的权利。 "所以胜诉是件好事,只要法院最终结果. "
说精力有限,向另一位同事起诉腾讯录像
问网民为什么没有起诉,他只是个爱奇艺的会员,除了自己能量有限外,还向同一个法律所的好朋友林律师询问了意愿。
记者在林律师的微博上声称自己是腾讯录像的会员,看了“庆馀年”后同意吴律师,决定起诉腾讯录像。
根据该诉状,他先要求取消点播功能,另外还要求取消“VIP会员服务协议”的一部分内容。 例如:“双方确认上述条款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条款,同意该条款的正当性和有效性。”
他认为这个条文属于格式条款,腾讯在格式条款中规定另一个格式条款的不是格式条款。 网民称之为“禁止玩偶”!
此外,他在起诉书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0元。
他说,200元钱虽然很小,这样不合理的条款,不应该每天继续下去。 “我正式宣布以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仅对自己,对很多消费者也有好处。”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