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 2020年5月正式实施新规则! 电动汽车不挂招牌,开车打电话,行人不通过斑马线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受到处罚
城市交通是关系到你和我平安旅行的大事
九江公路的通行一直备受关注。
《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正式颁布
标志九江市第六部地方性法规落地实施
道路通行条件、通行规定和法律责任
明确有关的实施细则,
特别是在电动汽车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制定了相关法规。
本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只有挂上电动汽车登记卡才能出发
电动汽车是我市道路交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全市约有100万辆电动汽车,管理电动汽车是保障道路通行安全的重要内容。
本次公布的条例第3章第2节对电动汽车发出了通行规定: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国家标准,江西省非汽车产品目录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可经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对于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国家标准、未登记在江西省非汽车产品目录中的电动自行车,实施电动自行车强制国家标准前购买的,实施临时通行标识管理,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5月1日实施电动自行车强制国家标准后购买的,不发行临时通行标识,城市道路
对国家未出标准的三轮、四轮等电动汽车,在低速电动汽车国家标准及低速电动汽车规范管理相关政策颁布前,发行临时通行标志后按规定执行。
实行临时通行标识管理的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免费办理牌照登记,牌照登记经费由财政保障。 过渡期后,不得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以下行为被计入违法记录
本条例除了对汽车、非汽车、电动汽车、行人等作出通行规定外,还对违法行为制定了具体惩罚条例。
条例规定,驾驶汽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手机使用电话、看录像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50元罚款
行人通过十字路口或过马路,不使用人行横道或道路设施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十元罚款
开车以外闯红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30元罚款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款50元
非开车用手机打电话,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罚款
非机动车辆进入城市快速公路和其他封闭专用车道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元罚款。
城市道路上使用滑板、轮滑、平均公共汽车等滑行手段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罚款。
条例对很多违法行为规定的惩罚金额很少,但是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不仅会计入罚款,还会计入个人的违法记录,影响今后的个人信用。
材料来源:洼88阳晚报掌中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