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就是名牌_恶意申请商标“傍名牌”如何规制?知识产权局详解

中新网11月25日宣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司长宋建华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电力在市场上的恶意申请和抢购注册商标行为修改了商标法。 主要内容之一是限制恶意申请、囤积登记等行为,同时对恶意登记行为本身追加了行政处罚措施。

前几天,中弁国辩共同发表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2019年第四季度记者招待会,就“意见”情况回答记者的提问。 据记者提问,目前市场出现了以邻近品牌为目的的恶意商标申请和抢购注册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法律制度层面规制这些行为?

宋建华今年4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商标法。 主要内容之一是限制恶意申请、囤积登记等行为。 其中,对于恶意注册,明确规定“应该拒绝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同时商标审查注册的全过程、以使用为目的的无恶意注册也是宣布商标异议、注册商标无效的事由。 此外,恶意登记行为本身增加了行政处罚措施。 修订条款自11月1日起施行。

商标就是名牌

资料图:发明专利文献。 艾庆龙摄

宋建华指出,为协助此次《商标法》的落地和有效操作,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起草了部门规章《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已由市场监管总局审议通过。 “规定”明确了商标注册的申请和从事商标代理的细分要求,在规定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可以综合考虑的要素的商标审查的全过程中,细分了明确规定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恶意申请者和代理机构的处罚措施,如罚款金额。 同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规定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提高商标公共服务水平,为申请人直接申请注册商标提供便利服务。 规章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宋建华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评估商标法的实施情况,立即跟进、快速分析和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编辑:苏亦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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