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络通信(记者李卓然)车人、公共汽车地铁座……现在,在西安街道巷道上看到西安街道文明风貌,文明变成了西安温暖的底色。 2018年9月1日,由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导起草的《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从文明行为的基本规范、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规范了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活动。
这是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运用立法促进文明行为,法制引领社会风气的真实写照。
立“良法”促进“善治”。 自1982年立法权以来,西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始终与时俱进,坚持改革频率、实践与发展,充分发挥立法领导与推进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在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方面把“老大难”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贡献。
立法强调“古城”的特色
城墙、钟楼、雁塔……这些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西安发展变化的证据,也是城市进程的参与者,给西安这座城市带来了独特的魅力。 如何保护和利用它? 立法保护无疑是最有力和有效的保护方式之一。
2006年,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首次将《西安城墙保护条例》纳入地方性法规的设立计划。 2009年4月29日,《西安城墙保护条例(草案)》首次在市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通过审查,广泛征求市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009年11月1日,“西安城墙保护条例”这一地方法规正式施行,意味着西安城墙遗产保护工作已全面进入法制化健康轨道。 之后,为了让更多的市民参加城墙保护事业,每年的11月,被定为西安城墙文物保护的亲近月。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长、常务委员会法工委员长牛犁表示,开始用法律保护城墙,使城墙文化影响到更多人。 “每个市民都以保护城墙为自己的责任,有意识地传播全国人民的文保理念,使西安的城墙成为西安的风景线”
据牛犁介绍,除《西安城墙保护条例》外,近年来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生态环境保护、遗址保护、文物保护、城市管理等方面有很多突破,如秦岭生态保护条例、四大遗址保护条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等从法律层面突出了西安市的“古城特色”,使法规更加“接地气体”。
立法侧重民生的关注
社区教育是以社区居民为对象,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提高居民素质、技能和生活质量的公益教育活动,被称为青少年的“第二教室”,职场人的“充电所”,新市民的“心之家”,老年人生活的“新舞台”,社会管理的“推进器”。
今年6月28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西安市社区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7月3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批该《条例》,明年一月一日起正式施行,同时每年十月第三周为西安市社区教育活动周。
《条例》在满足社区居民终身学习需求,推进城乡社区管理,创建学习型社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牛犁介绍,这项《条例》实施后,对社区教育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除了解决学历教育以外,通过社区教育等非学历教育来提高自己的人也在增加。”
牛犁说,多年来,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将“以人为本,立法为民,保障民生”的理念融入立法实践中,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为重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注。 “通过立法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享受立法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制度性红利、法治性红利,保证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心感”
立法提高法规质量
2018年6月20日,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工委分别与西北政法大学立法研究所、西安交通大学立法和党规研究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以加强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与高校之间的交流合作,更好地发挥高校对地方立法的智力支持,进一步提高西安市立法的质量。 共同开展地方立法课题和项目研究,通过立法实践和立法理论的结合,形成了理论分析和有实践价值的研究报告,推进了城市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
“法律是治国的重要器官,良法是善治的前提。 牛犁表示,西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致力于立法质量重要,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法规质量和细分水平。
制定《立法工作规范》,优化详细规定法规制定、修改、废除、批准各环节工作流标准的立法基础联系人配置,广泛听取立法专家、执法主体部门、利益相关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加强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和方式进一步拓展的校区合作, 西北政法与西安签订立法合作协议,委托开展共同举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研讨会”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并对此进行评价,为修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提供重要参考。
截至今年6月底,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183项法律草案,审议通过了180项法律草案,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177项法律草案。 177件法律案件中,法律案件93件,修正法案72件,废除法案12件,到目前为止,现行的有效法规7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