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己申请破产清算_多年亏损、资不抵债 天山股份子公司拟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天山股份有限公司10月10日晚宣布,因公司控股公司新疆和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和天山”)控股公司新疆和天山金特矿微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粉公司”)多年亏损、资金不偿还债务,该公司同意依法办理法定程序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并撤销注册。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勒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勒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严重亏损,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法院于2019年4月9日受理此案。 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约为23.38亿元,负债总额约为29.50亿元,所有权益为-6.12亿元。

据《证券日报》记者介绍,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是矿粉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股率为35%。

据公告,截至2019年9月30日,矿粉公司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511.89万元,已有严重资金未偿还债务。 矿粉公司未经审计的负债共6227.14万元,其中公司支付5584.20万元,和天山支付32.04万元。 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公平处理债务,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天山股票指出,矿粉公司近年来几乎处于赤字状态,而且没有扭亏为盈的希望,期间试图采取各种措施扭亏,但效果不佳。 矿粉公司破产清算有利于阻止该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巨大损失,公司继续向无望消除赤字的矿粉公司投入过剩资源,符合优势市场规律,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法院裁定接受矿粉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后,矿粉公司不再包括在公司的合并报告书中。

同时,矿粉公司的破产清算已被法院受理,因此难以估算破产资产的处置结果,无法正确估算债权的可回收金额。 预计此次破产清算会对公司2019年的损益产生一定影响,和天山对矿细粉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对本公司矿细粉公司的债权将无法全部回收,公司将根据最终清算结果,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职工配置和资产处置。

(编辑上官梦露)

资料来源:证券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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