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鳗速报》赵超/文
2019年7月11日,瑞达期货株式会社(简称“瑞达期货”) IPO被发行审查会审查。
根据《鳗鱼速报》的研究,瑞达期货旗下的5个营业部因年报未按期提交,多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这种情况持续了2019年,很不可思议。
此外,根据诉讼案件的种类不同,法院认为其他人可能会伪造刘孝五身份证,以刘孝五身份在瑞达期货开设保证金帐户,目的是通过银期转账支付的机密支付功能转账。 公司开户风险管理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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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营业部曾经被列入异常名单的营业部的年度报告书里难产接二连三
《鳗鱼速报》注意到瑞达期货的很多营业部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2016年7月6日,瑞达期货上海成都北路营业部因未遵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5年度报告,被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经营名单,随后于当年7月提出追报申请。
2016年8月16日,瑞达期货深圳营业部未按规定期限公布2015年报告,被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福田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到2017年7月13日为止,再次公布了2015年的年度报告书,首次被转移到经营异常名单上。
据《鳗鱼速报》报道,瑞达期货深圳营业部于2019年6月18日注销,所属(派遣)企业终止。
2017年7月3日,瑞达期货徐州营业部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异常经营清单,并于2017年8月9日转移。
2016年7月7日,瑞达期货上海福山路营业部也因同样的理由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根据《鳗鱼速报》的研究,2019年这种情况还在持续。
2019年7月,瑞达期货南京营业部因未遵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2016年7月被列入异常经营的瑞达期货上海成都北路营业部,基于同样的理由,再次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经营名单,到7月13日为止没有移动。
瑞达期货对《鳗草速报》表示,根据我公司的发展计划不定期调整分支机构的市场布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备案以及经营和解除登记的相关手续。
别人冒充身份开了个户头
客户信息验证库存风险
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9 )粤01民终6056号报道,在刘孝五、招商银行、第三方瑞达期货存款合同纠纷事件中,他人用刘孝五身份在瑞达期货开户,转让财产。 瑞达期货在验证客户真实信息方面存在危险。
刘孝五本人在开庭时来到法庭,证明《瑞达期货证券交易合同》不是刘孝五本人签字,刘孝五账户的相片和身份证件的相片不是刘孝五本人。
第三方瑞达期货提供《瑞达期货中介合同》、刘孝五开户照片等影像资料,2015年8月24日刘孝五出入款记录,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账户流水( 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操作日志等,证明刘孝五与第三方瑞达期货之间有业务关系,刘孝五出入款情况。
在诉讼中,刘孝五不承认上述证据的三性。 其中《瑞达期货证券交易合同》不是本案刘孝五本人的签名,刘孝五开户图标的现场照片和身份证图标不是刘孝五本人,在刘孝五提交的证据中刘孝五的身份证图标和第三方提交的开户图标的现场照片和身份证图标不完全一致
二审时,法院分析了第三方瑞达期货、兴业银行龙岩分行提供的开户身份证和第三方瑞达期货发行的开户现场照片,认为他人伪造刘孝五身份证,曾以刘孝五身份开设瑞达期货保证金账户、兴业银行存款账户。 目的是通过银行期转账支付的无密支付功能转账金钱。
按照《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个人客户不得亲自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开户资料,委托代理人办理开户手续。 期货公司应核对有效身份证,验证个人客户是否亲自开户。
二审期间,招商银行提供与原审第三方瑞达期货签订的《银期转账业务合作协议》,证明瑞达期货应验证客户身份真实性,其他当事人对此证据真实性无异议。 并且,所有当事人在二审法庭查询质量证明书时,均表示不愿就此证据再次开庭,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此证据的真实性。
上述认定意味着瑞达期货根据《银期转账业务合作协议》验证顾客身份的真实性。
针对上述问题,瑞达期货回答《鳗鱼速报》,我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要求办理客户开户和交易代码申请手续。 客户办理开户手续时,与有效的身份证照片和开户人员一致,现场采集客户头部正面照片和身份证的正反扫描,中国期货市场监测中心通过全国公民身份信息查询服务系统进行验证,满足开户要求的客户通过期货保证金监测中心向交易所分配交易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