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只有暂时车牌的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事故而逃跑了。 警察联系警察处理的时候,那辆车离开收费站时的临时牌照错了,没能找到主人。 怎样解决这个案子? 最终,民警通过试行错误法尝试了数千次,终于找到了主人。
刘某车从收费站出来
12月11日16时左右,遵义高速交通警察5营巡逻中,发现遵义朝绥阳方向高速公路大湾隧道,灰色本田车停在前方车道上,行李箱打开,后方放置反射三角标志。
民警询问,小汽车驾驶员闵某,贵阳人。 当天,闵某车沿着业务开往绥阳县城。 意外的是几分钟前,他的车被同向行驶的轿车追尾,左边的两扇门损坏了。
据闵某说,他只知道对方是一辆白色的本田车,但那辆车没有挂招牌。 考虑到该车事故逃逸的恶性,民警迅速展开调查,从附近的收费站发现该车登记的临时卡证为上海PHB6**。
警察逮捕了刘某(右)
我们没有通过公安网检查这张卡的汽车信息。 据民间警察说,继续监视的结果,有可能在市内的万丰国际道路修理。 但民警每人访问时,没有发现这辆车。
民警用试错法,在公安网上输入上海PHB6**字符或者接近上海PHB6**字符的所有临时牌照,一千次尝试,最终将事故车辆的入口登记卡输入上海PH16**。 确定为(与上海PHB6**文字的差距)出境登记卡,发现该车的所有者是绥阳县小关乡刘某。
与事故逃生车辆进行比较
12月13日14点左右,民警电话联系刘某后,刘某承认了自己发生事故的事实。 他说,因为在自己的实习期间开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可能会被处罚,所以决定逃跑。
民警称,刘某是实习期间的高速违法行为,罚款不过一百元。 但因事故逃跑,一次记录12分,罚款200元至2000元,受15天以下拘留处罚。 实习期间驾驶执照将被取消注册。
陈远超贵阳日报熔融媒体记者黄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