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_【放管服】吉安县车管所严把轻型普通货车查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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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实施轻型卡车检查登记集中检查的通知》(总线管[2019]255号),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积极响应,对照部局和省局要求迅速实施配置,实施了轻型普通卡车的检查整备。

大队的售票处统计了2019年1月1日以来,县内登记的轻型货车共计239辆。 其中,本售票处登记106台,市内其他售票处和服务站登记133台。 县车管所根据辖区的管理原则,检查检查数据,按车型抽取3辆以上的实车,无偿检查保养质量,检查确认嫌疑犯车型。 同时调查问题检测机构,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全面检测管辖区检测机构检测标准,重点检测卡车质量检测设备、检测体系等。 发现违规车辆的,责任人可以通知生产企业要求更换合格车辆,并依法处理。

同时,生产大队要严格规范小型货车注册管理,在办理小型货车注册时,要按规定检查车辆,认真核对合格报告书和《公告》、合格证书上记载的维修质量数值,明确加强先检查临界长、临界总质量接近的车型车辆,再接受“大吨小标”车辆注册 工作中发现属于大吨位的目标,按规定顺序报告违规产品,现报告三台违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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