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1点6分左右,湘AQ0S23奥迪轿车在芙蓉路上从北向南与道路中央护栏相撞,从南向北直接与2辆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冲出护栏,从南向北与2辆轿车相撞。
事故中5辆车受伤的2人受伤,民警到达现场后,奥迪车的司机没有被发现。
事件发生后,芙蓉大队组织了特别警力,迅速确定驾驶员开始调查,开展调查行动,在警察压力下,事故驾驶员邱某允许芙蓉大队在下午5点30分接受调查。
经调查,邱某承认了自己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逃离现场的事实。 警察还调查了是否与酒有关,事件相关的工作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警部门调查邱某事故逃逸情况不构成事实犯罪的,处驾驶执照12分钟,罚款2000元,处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事故造成的损失必须自己承担。 保险公司不收费。
潇湘晨报记者骆一歌实习生吴霞蔚陈2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