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导游(记者孙辉)过去就劳动签证向在日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许可,并提交最近3年的纳税(或课税)证明,由今年7月1日改为5年。 法务省最近发表的新规定,破坏了最近想申请永久居住的在日中国人的梦想。
外国人申请在日永久居留许可,必须满足三个基本条件:一、品行优良二、独立生活有充分资产或技能三、申请人永久居留符合日本利益。
申请人判断是否符合上述条件的重要指标之一是是是否履行养老金、健康保险和纳税义务。 法务省5月31日正式发表了《永久居住许可相关指南修订版》,阐述了“纳税、公共年金以及公共医疗保险以及出入境管理以及难民认定法规定的提交义务等”。
最近在法务省的主页上发表了具体的改革方案。 “从今年7月1日起,申请人必须提交最近5年的纳税(或征税)证明书。 从长远来看,只有三年了。
本来,就业者申请永久居住,提交5年纳税证明并不困难,申请永久居住原则上有在日本持续停留10年以上的规定。 这期间,我必须通过就业签证在日本呆5年以上。
既然已经在日本工作了5年,纳税记录是当然的。 但是,在中小企业工作的外国人很多,由于公司的情况和个人的原因,最初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也没有纳税。 为了尽量减少纳税,也有人将国内的亲属报告为“抚养亲属”。 很多人接触到了审查的习惯,在申请永久居住前的3年里开始了养老金、纳税等的准备手续,尽可能地把社会保险、纳税申报表做成了“干净”的。
另外,至今为止对养老金和健康保险没有明确的规定,但这次明确了要提交“养老金定期航班”和“健康保险证”等。
这次变更的不仅是劳动签证,还有日本人配偶、永住者配偶、定居者签证。 以前日本人配偶和永久居住者配偶变更永久居住时需要1年的纳税证明书,现在也是3年以前,决定永久居住时需要3年的纳税证明书,这次是5年。
另外,“高度人才外国人”的总分数超过80分的,需要纳税证明书一年的总分数超过70分的,需要纳税证明书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