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我们的个人收入来自固定岗位,企业在发工资前代表我们预扣个人所得税。 但是,实际上,不仅是从事固定工作的长期员工,企业还预扣个人所得税,其他特殊的个人收入,如劳务报酬、稿费、版税等也由企业预扣。 那么,对于这种特殊的个人收入,企业应该如何代扣呢?
问:扣除义务人员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收入、稿费收入、版税收入时,如何预扣个人所得税?
回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个人所得税扣除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扣除义务人员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收入、稿费报酬收入、专利权使用费收入的,应当按以下方式征税
劳务报酬收入、原稿报酬收入、版税收入以收入减去费用的金额作为收入额,原稿费的收入额减少70%。
扣除费用:扣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收入、稿费报酬收入、版税收入一次不超过4000元;扣除费用以800元计算,一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时,减免费用以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收入:将人工报酬收入、原稿报酬收入、版税收入、每次收入额作为预扣税收入,计算预扣税额。 劳务报酬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扣除率表2,原稿报酬收入、专利权使用费收入适用20%的比例扣除率。 居民个人结算年度综合收入的,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收入、原稿报酬收入、专利权使用费收入的收入额,根据年度综合收入计算应课税金额,扣除很多税金。
以上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特别个人所得税的预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