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里五彩缤纷的广告
绿带醒目的招牌
小区入口处的灯箱广告
小区内电子显示器的营销信息
……………
想象一下,小区一年挣了很多钱
这都是公共利益
但是…
这些钱去哪里了?
记者:附近的广告随处可见
记者访问多个住宅区时发现,在电梯里、草坪上、布告栏里、住宅区入口的扶手上也可以看到广告。
志成新世界
佟湖绿城水郡
魏源西苑一品
和盛中央城
小区内的广告越来越多
那么,发生了问题
下箭头下箭头下箭头
小区内的广告收入
到底该归谁所有?
我应该在哪里使用?
业主:我不知道具体的收益情况
魏源佟湖一品张先生:我知道小区有这个广告收入,但房地产从未向业主公开过。 我们以前也曾在业主集团谈过这件事,但房地产公司没有应对。
住宅志成新世界郑先生:这两年房地产公司没有公布。 我看过2016年房地产和广告公司的合同,但是这几年都没看过。 我们想知道,房地产公司总是很模糊。
魏源西苑一品老李:几年后,我们小区从未公示过。 区业委员会多次向房地产公司提出“公共广告收益归区主人所有”的要求,但房地产公司一直不同意。
住在佟湖绿城水郡的蔡先生:我从未见过这样的公示信息。 我不是很清楚这个广告费,也不知道收到的广告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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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相关收益用于园区建设
记者采访了佟湖绿城水郡房地产经理陈先生。 陈先生说所有相关收益都用于建设小区。 具体包括修理、住宅基础设施建设在内,进行了开发者的后勤工程。
陈先生表示,小区每年的广告收入约为8万元,以前对外公布过,但是受到一部分业主的质疑。 如果业主想知道详细情况,请向这里咨询。 所有数据和信息都已公布。
后来记者去魏源西苑问房地产经理钟先生。 钟先生说,小区一个月的广告收入数百元,主要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修理。 这笔收入的具体情况以前曾向行业委员会公布过,但还没有时间向业主公布。
记者给志成新世界房地产经理脸先生打电话,脸先生声称自己8月担任房地产经理职务,以前的情况不清楚。 广告收益主要用于修理住宅区,上任以来没收过广告费,必须在正常情况下公示。
律师:公共利益应由所有业主所有
那么,小区内的广告收入到底该归谁所有呢?应该用在哪里呢?对此,记者向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邹涛进行了咨询。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所有者对建筑物内的住宅、营业用住宅等专有部分拥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享部分拥有共享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物权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建筑区域内的道路由业主共享,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域内的绿地由业主共有,除非属于城镇的公共绿地或者明确表示属于个人。 建筑区域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房地产服务用房,由所有者共有。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有关权利共享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也有相关规定。 “利用房地产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经营的,应当在取得有关业主、业主大会、房地产服务企业同意后,依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业主的收入收益主要用于补充特殊的维修资金,也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因此,在住宅区的公共场所和公告设施经营广告,必须经有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和授权,房地产公司不得擅自导入广告。 邹涛表示,园区经营广告收入也应由所有业主所有,业主有权监管,要求房地产公司披露相关帐目,具体使用由业主、业主委员会决定,或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办理。
你家的广告收入
你得到过吗?
你知道去了哪里吗
内容来源:邵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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