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能委托别人发行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税收纳税证明>; (文件格式)调整为<的纳税记录>; 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根据第4条的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他人向税务服务厅代发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一)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委托人以书面授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