沮阳人的医疗保险政策调整!
偿还率提高了!
根据有关规定,沵阳县医疗保障局从2019年12月1日起,决定调整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主要调整内容
一是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的清算政策。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的清算政策,在统一基金的支付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调整为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和搬迁住院开始线分别为300元、600元、900元、1000元,一级医疗机构调整为85%,二级医疗机构调整为75%,三级医疗机构调整为65%,二万元以上调整为70%。 外院2万元以下部分的偿还率为60%,2万元以上部分的偿还率为65%; 未按规定转院的2万元以下报销率为45%,2万元以上报销率为50%; 每年偿还限额为30万元。
二是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的清算政策。 另一方面,增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专业的保障待遇。 投保人被认定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需要药物治疗,没有居民门诊慢性病待遇的,享受居民门诊特殊保障待遇。 二级以下医疗机构门诊超过年限的高血压糖尿病应对药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50%比例报销,年限800元,患高血压和糖尿病需药物治疗,年限1200元。 另一方面,提高一些门诊的特殊疾病待遇。 新以肺动脉高压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的特殊病种,产生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为:支付线800元,支付线上方60%报销,年度限额2万元。 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肺心病、重症精神病调整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的特殊病种,发生的门诊依从性医疗费用,未设支付线,70%,年度偿还限额为8000元。 尿毒症门诊特殊病年度偿还限额调整为8万元。
三是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的清算比率。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医疗保险药品管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346号)发行后,医疗保险药品管理范围和参照管理中包括的药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清算比例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