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泰银行_浙江民泰银行一支行行长被终身禁业,曾与人合谋骗贷2亿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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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影像来源: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主页

浙江银行保监局最近发布的几张违车票有些不同。

11月13日,浙江银行保监局发布了向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杭州萧山分行(以下简称民泰银行萧山分行)及其相关人员提交的3张罚单。 其中,民泰银行肖邦支行的罚单于2017年12月29日开立,有关人员的罚单于2019年11月4日开立。

本文号码根据浙江银监处罚决定书〔2017〕28日的处罚表,民泰银行萧山分行发放贷款管理重大、不符合条件的贷款,进行没有实际贸易背景的银行应收票据业务,将贷款资金转入银行应收票据保证金存款,被罚款195万元。 沈新军、吴强分别对上述违反行为负有直接指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

为什么对同一事件的行政处罚要持续两年? 这可能与这家银行一直以来参与的一系列经济犯罪有关。 有些案件前几天刚刚作出判决。

澎新军是迄今为止民泰银行萧山分行长,与人合作骗取工作的民泰银行萧山分行“借名贷款”约为2.4亿元。 民泰银行萧山分行也有一个名为“吴强”的贷款经营者,他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据中国审判文书网9月17日公开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李爱武、许永平、沈国建、俞耐水、钱炯沸因犯骗取贷款罪分别被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年9个月,缓期执行,同时被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澎湃报道称,上述判决书于2012年初至2015年期间,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杭州萧山分行店长沈某、时民泰银行萧山分行业务三部总经理、社长助理、副社长谢某等(均已判决)与外行杨某等(已判决)合谋,共同骗取民泰银行萧山分行“借名贷款” 沈某是这次被判处终身禁业的沈新军。

从手段来看,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被告人李爱武作为杨某的专职财务人员,负责杨某伪造“借名贷款”所需的贷款财务资料、开户及贷款后贷款资金清算、票据折扣等事务,涉及骗取贷款总额1.4亿多元 期间,许永平被告人杨某将杭州临秀装饰有限公司等共21个部门资助民泰银行萧山分行“名贷”,骗取贷款总额6260万元。 另外,多名被告人利用上述手段在民泰银行萧山分行诈取“借名贷款”400万元至1300万元。

根据2018年4月中国审判文书网公开的民泰银行肖邦分行和孙坚忠、陈月利等4人金融借款契约纠纷的民事裁定书,孙、陈两人在民泰银行肖邦分行贷款期满后,未按约定履行偿还义务,另外保证人2人也未履行保证责任,4人被法庭控告该银行。 该金融借款事项的负责人是“吴强”。

根据上述裁决书,原告民泰银行萧山分行已有多名员工以经济犯罪嫌疑在公安机关立案,案件以金融借款原告机关经营者“吴强”也以经济犯罪嫌疑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判定本案债务纠纷与刑事案件有一定关系,原告的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天眼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6月,民泰银行肖邦分行法定代表人改为沈新军,章华安。

据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网站报道,该银行的前身设立于1988年5月的温岭城市信用社,2006年正式转为城市商业银行,是一家专业从事小额信贷服务的专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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