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乐音响( 600651.SH )昨天晚上宣布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督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该公司因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信件违法,上海证券监督局命令纠正飞乐音响,给予警告,处以60万元罚款,并给予时任总经理庄申安、时任董事长黄金刚、时任总会计师李虹、时任董事会秘书赵开兰警告,分别为30万元、20万元
公告指出,飞乐音响在2017年参加的“智惠沿河”、“智惠台江”项目中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飞乐音响在2017年半年报告的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为1.81亿元, 利润总额达到3784万元,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7亿2100万元,利润总额增加1亿4100万元,2017年上半年,第三季度业绩预测增长公告不正确。
飞乐音响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的记载、误解的陈述或者严重的遗漏”的规定,《证券法》第十十三条第一款“发行人、 上市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员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或披露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解陈述或严重遗漏”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