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沈阳市“证照分离”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强事件后验监督管理,11月14日,市政府办事处发布了《沈阳市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后验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截至今年底,在自由贸易区沈阳区域开始“证照分离”改革全霸复盖试验, 建议将企业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范围,以直接取消审查、将审查变更为备案、实施通告承诺、优化审查服务等4种方式推进改革,2020年下半年在全市开拓。
《实施意见》逐步减少企业行政审查事项,取消所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查事项,取消市政府规则、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文件中规定的预审,完善以备案、登记、登记、目录、年度检查、监控、认定、认证、特别计划等形式设置审查的违规行为 减少有关企业的证据申请资料,严格整理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文件设置的其他申请资料,包括各种证明、盖章环节,在不合理的情况下,通过必须取消的信息共享可以得到的信息和在序言过程中得到的资料,在原则上不能重复提供的申请人的同意下,可以达到管理目标,这些事项可以按照“申请人的同意”的要求进行。
《实施意见》提出,对我市分类实施“证据分离”改革取消直接审查的事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可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对审批变更为备案的事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提交文件可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对不进行审批的实行通知承诺的事项,一次性向申请人通知审批条件和必要资料,同意申请人按照审批条件提交相关资料的; 优化即时审查准入服务,应优先在网上推进处理,实现审查业务100%网上能力。
《实施意见》提出,我市完善证照联动监督机制,实现审批(主管)部门与注册(准入)部门证照联动监督的无缝联系,实施信用分类监督,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高后续监督的绩效。
帅正,沈报融媒体记者唐心萌
沈阳日报社新媒体中心编辑王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