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底
龙里警察推出黔南首张“反恐罚单”!
旅馆违反了《反恐怖主义法》
罚款十万元
怎么了?
事件的经过
2019年9月26日,龙里县公安局冠山派出所对辖区酒店实施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未按规定注册住宿信息,随后龙里县公安局冠山派出所警告该酒店罚款200元
9月29日,龙里县公安局冠山派出所依法再次检查酒店时,发现酒店还没有按规定登记旅客的住宿信息。 龙里县公安局冠山派出所当场宣布“立即下令纠正”,立即下令纠正,处以500元罚款。
10月21日,龙里县公安局冠山派出所依法再次检查酒店,发现酒店尚未按规定登记住宿信息,后来酒店负责人收到龙里县公安局冠山派出所开设的《龙里县冠山派出所酒店员工责任报告》,再次向酒店员工履行责任
11月21日晚,龙里县公安局冠山派出所再次审查酒店,发现酒店还没有进行住宿登记。 针对多次发生的违法问题,民警立即实施调查,确认旅客身份后,酒店负责人也带回派出所进行咨询调查。
12月10日,龙里县公安局根据《反恐法》第86条第2款的规定,对未实行住宿实名登记制度的酒店处10万元罚款,对酒店负责人处2000元罚款,直接对负责人处1000元罚款。
下一步,龙里警方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内酒店和洗澡的检查,规范措施不变、力量不减、行业经营管理。 重要注意事项! 什么? 什么? 什么? 普通人也可能违反《反恐怖主义法》!
2016年1月1日,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法》(以下简称《反恐法》),一些机构和个人对这一法规并不完全了解。 很多人认为恐怖活动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边,也有企业不知道自己的行动违反了《恐怖对策法》。 容易违反《反恐怖主义法》的行为是什么呢?以下三种情况容易违反《反恐怖主义法》,企业和个人需要提高警惕。
01
按照《反恐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施安全检查制度,按照客户身份检查的规定运输、送货未进行安全检查或开封检查的,有严重安全隐患,或者运输、送达客户拒绝安全检查的物品的
02
根据《反恐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宾馆、长途汽车、汽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经营者没有按规定检查客户身份,或者身份不明,向拒绝检查身份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责令纠正后不拒绝纠正的
03
根据《反恐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报道、传播可能造成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传播、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在恐怖事件中发表残忍、不人道的情况,或者在未经批准的报道、传播现场处理应对处置的员工、人质的身份信息和处置行为情况的 个人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平台上有以上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拘留5天以上15天以下,罚款1万元以下。 警察警告
酒店业、物流配送、长途旅客运输等重点行业的经营者、服务者应当按照有关要求检查客户身份,实行实名制登记工作,严格执行主体责任,发现可疑人员,应当立即报警。
资料来源:黔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