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9月3日接到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电话,通知诺威(天津)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仍存在专用账户,并提醒对方立即退款。 该公司负责人李涛意外地高兴。 “我们差点忘了这件事。 接到电话,第二天自己退货了”。
根据《招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活动顺利进行的担保性资金,武汉市自1996年开始实行该保证金制度,通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作为投标保证金向投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交项目预算金额的一定比例,否则投标无效。
李涛告诉长江网记者,到目前为止参加一个项目的投标活动,需要支付投标保证金3万元。 当时,公司财务人员不熟悉这方面的工作,先把投标保证金存入非基本账户,与项目没有很好的关联。 之后,再次把保证金存入基本账户,关联才成功。
据李涛介绍,这位财务负责人退休了,但是错误的3万元投标保证金被公司遗忘,一直不受关注。 “我们必须每年参加市民家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多项投标活动,支付投标保证金。 这3万元的错误投标保证金,我想公司的财务早就回来了。”
8月中旬,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职员主动联系了诺威尔(天津)能源装备株式会社,详细通知了退还保证金所需的资料。 8月16日,李涛向武汉市民家提交了资料。 大约三天后,这个投标保证金回到了公司的账户。
“3万元资金不多,但市政厅为我们企业设想,积极联系我们退款,很高兴,很满意,”李涛说。
为了解决投标保证金拖欠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商业环境,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到去年年底集中整理堆积保证金,不断提高保证金收购管理系统的信息化水平,开发保证金全自动在线退款系统,消除资金堆积现象。
全市“不忘初心,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公共资源和交易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过去堆积保证金的清退力度。 该局的负责人说,希望将堆积的投标保证金返还到企业账户,以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为目标。
(作者: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