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田县中学教师章德斌。 澎湄新闻记者王选辉图在独生子女逝世4年后,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中学教师章德斌和妻子收养了女孩,之后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后改名为“卫生健康局”,以下称卫生局)停止了他们的单身家庭资助。 因不服停发决定,章德斌夫妇将大田县卫健局告上法庭。
2019年11月11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事件,认定大田县卫健局将女孩收养给章德斌夫妇后,未支付其补助金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驳回原告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对于章德斌提出的福建地方法规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情况,三明中院认为“法律、法规的审查不在人民法院的审查权限范围内”。
澎湃接受新闻( www.thepaper.cn )采访时,章德斌认为福建地方法规在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后与上位法律冲突无效,应该继续向收养家庭提供补助金,因此他将继续向上级法院申诉。
收养后发放“不独立”补助金,起诉保健局
澎湄新闻报道,章德斌曾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在郡中学教书,妻子在县水道公司工作,1987年生下儿子,取名章菲。 在家庭陪同下,张菲长大成人,没有家庭期望,以优异成绩通过北京体育大学运动康复专业,4年后顺利毕业。
但是,章德斌并没有想到2010年8月9日,被抑郁症困扰的章菲从楼上摔下来结束年轻的生命。 章德斌和妻子也成了失格父母的一员。
全国老年人发布的《中国老龄化事业发展报告》( 2013 )显示,2012年,中国不独立的家庭已经超过百万。
儿子去世时,章德斌夫妇已经49岁了,生育的条件已经不够了。 因为夫妻双方都在精神上受托,所以2014年5月收养了女孩子。 收养手续完成后,当时的大田县卫计局中止了章德斌夫妇的生育计划。 迄今为止,章德斌夫妇每月获得数百元资助。
直到生育法修改为止,政府一直鼓励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通过生育和收养等手段“自助”,但自助成功后,他们就不再是独生子女,无法接受独生子女政策的照顾,失去孩子的父母就无法接受了。
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对失格家庭援助政策的表现给章德斌带来了希望。
新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的夫妇表示,独生子女意外障碍、死亡的情况下,将按照规定获得援助。 迄今为止没有“父母生孩子不收养”的限制。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16年2月19日、2017年11月24日两次修订。 令章德斌失望的是,其关注的条款没有改变,当地规定援助政策的对象仍是“独生子女死亡、残疾后未出生、未收养的夫妇”。
信访无果后,2018年8月,章德斌向明溪县法院提出对大田县卫健局的行政诉讼,要求重新发放2016年新生育法实施后的失格家庭补助金,并随着政策调整继续支付应支付的补助金。
两审法院驳回该要求,认定保健局的行为符合规定
对于事件的事实,章德斌和大田县卫健局没有异议,法律法规的适用问题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2019年6月27日,明溪县法院公开判决了该事件。 明溪县法院认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7条第4款的规定是获得《独生子女父母的荣誉证》的夫妇,独生子女意外障碍、死亡的,依照规定接受援助。 这条法律是独生子女发生意外障碍,救助死亡的原则规定。 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本章规定的奖励待遇措施,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017年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7条第2项规定:“独生子女死亡、残疾后未生育、未收养的夫妇,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发放特别补助金。 有条件的地方必须适当提高援助标准。 ’他说
明溪县法院认为《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地方性法规,在其管辖范围内适用。 该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7条第4款不矛盾。 本案中,大田县卫健局不支付原告的计划生育补助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章德斌认为,福建的地方法规没有修改,与上位法律冲突是无效的,应该继续向收养家庭发放补助金,提出上诉。
2019年11月11日,三明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章德斌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决。
三明中院认为,本案争论的焦点在于大田卫健局对章德斌发放失独养恤金后,能否适用2017年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2017年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7条第2款规定是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法,2017年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目前有效的地方性法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
据三明中院介绍,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当前《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效的,大田卫健局根据该条例,在章德斌于2014年5月22日合法收养女性后,章德斌不支付独立补助金,不违反法律、地方法规的规定。
章德斌2017年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7条第2款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7条第4款的规定相矛盾,三明中院在判决书中说:“法律、法规的审查不在人民法院的审查权限范围内”。
章德斌认为,上下法律不一致时,下位法无效,尽管法院无权判处地方法规是否违法,但应纠正行政机关不执行上位法的错误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原则。
由于不服上述判决,他表示将继续上诉高级法院。
责任编辑:李思文澎湃新闻,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新闻报道: 4009-20-4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