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新媒体记者尤佳报道记者于12月13日由省国资委经山西省国资委第十九届委员会审议,《山西省国资委改革国有资本认可经营体制实施方案》近日正式发布,我省国有资本认可经营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步伐。 随之,《山西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 2019年版)》和《山西省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同时发行。
“一案二清”指出,运用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强调企业直接管理到基于出资关系的监管,实现监管企业向管理资本转型,监管重点从事前瞻性调整,共同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国资监管新格局。
《实施方案》强调优化履行职务的方式,省国资委根据省政府的授权,依法科学定义职务定位,加快履行职务方式的转变,按股关系对出资企业开展授权释放权。 分类开展授权放权,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结合企业发展阶段、管理能力、管理基础等,在战略规划、投资管理、股权激励、产权交易等方面,逐步开展授权放权的其他商业类、公益类企业,充分执行企业经营自主权,逐步落实董事会职权。 指导加强企业权力建设,省所属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体系,完善监督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实时在线国资监督管理平台,统一各类监督力度,加强违章经营投资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对权力下放工作的指导,完善企业对党建工作的指导、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指导作用。
“授权释放名单”包括对省属企业的授权释放事项,共43条。 “权利责任清单”明确了省国资委履行的主要职责,权利责任事项共分九类三十四条。 “两名单”以外的事项由企业依法自主决定,名单内的事项要大幅度减少审批和事前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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