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_临汾中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一起合同纠纷案

政协

12月11日,临汾中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原告(反诉被告)刘某和被告(反诉原告)郑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 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局长叶增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继伟等与省高院、市纪委监察委、市委政法委有关人员旁听案件审理参加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局长叶增强充分体现出,一起诉诸信访事件,临汾中院在公开开庭审理,旁听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临汾中院重视信访事件,公正审理信访事件,积极解决矛盾纠纷。 他强调,自觉监督是人民法院确保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希望临汾中院进一步加强宗旨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公正司法,依法解决各访问案件,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临汾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太生参加座谈会,法院指出必须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保持充分沟通和联系,公开促进公正,公开公信。 自觉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虚心接受各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善法院各项工作,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事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政协

省人大秦峰代表说,临汾中院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标准,对本案相关当事人进行法律彻底分析,通过情理,尽最大努力平衡各方面的利益,认真负责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石金平表示,这次旁听令人感动,我们将全力支持法院的工作。 村民代表也提议参与事件的旁听,通过事件解释法传播法治声音,提高国民的法治意识,带来更好的社会效果。

省人民代表大会文艳平表示,审判转播提高了司法透明度,促进和保障了司法公正,感谢法院的努力,在所有司法事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

市政协委员杨建军说,临汾中院邀请有关部门人员、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旁听,体现了公平公开的日光司法制度,增强了陪审员的责任感,提高了法院的信誉度。

市政协委员袁慧芳表示:“代表、委员进入法院,深入了解法院的工作,进一步提高司法公司的信赖力,同时也是司法活泼的表现。 “公平的正义不仅要尽量让人们看到,还要让人们看到”,做出了真实的事情。

临汾市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临汾中院审委全体委员等旁听案件审理参加座谈会。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