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母亲和继父各获刑20年_获刑25年,孙小果最终命运仍需等待

孙小果母亲和继父各获刑20年

现场照片:被告席左右为孙小果。 赵胜摄

11月8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宣布孙小果等13人参加组织、领导人、暴力组织等犯罪案件审判,指导被告人孙小果犯组织、暴力组织犯罪,开设赌场犯罪,妨碍暴行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证词罪,犯受贿罪,定罪处罚, 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财产的被告人区宏斌、杨朝光等12人犯了参加暴力组织的罪等,数罪处罚,决定从15年到2年6个月不等徒刑,处以罚款。 2019年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挑衅案件,法院依法定期宣判。

孙小果被法院认定的罪名很多,这些罪名与社会治安和人民的人身、财产权益密切相关。 每个事件的背后都有人们的血和泪。 今天判决的结果是对受害者的慰问药。

为了向受害者传达孙小果的最终命运,这些罪恶可能没有“贡献”,25年的有期徒刑很有可能被“吸收”,一部分人肯定会失望。 但这是真的。

今天宣布判决的这些罪行发生在孙小果出狱后(以下称“新罪”)。 现在是一审判决,即使上诉判决也不生效。 该部分犯罪的最终处罚,以二审判决为准。 孙小果的最终命运,不仅与该事件的二审判决有关,也是强制侮辱、蓄意伤害、挑衅性复审事件(以下称“旧罪”)的复审结果(一旦作出复审判决,就是终审判决)。 “新罪”是先判断的,但先审的“旧罪”还没判断,也有人着急。 事实上,直到“新罪”二审判决,“旧罪”的判决也毫无意义,孙小果的命运没有定论。

“新罪”二审法院和“旧罪”复审法院均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新罪”二审和“旧罪”复审结果,按刑法数罪和处罚规定,决定孙小果的最终处罚。 法院对被告人所犯数罪的处罚所涉种类不同,适用的数罪和处罚原则也不同。 被告人因某罪被处死或无期徒刑时,适用的是“吸收原则”,意味着对被告人执行死刑或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其他主刑不被“吸收”执行。

21年前,孙小果因“旧罪”被二级法院判处死刑,之后被复审判处徒刑20年。 现在复审的根据是,法院认定了当年的复审错误,有判处20年徒刑的重罪轻判的嫌疑。 这样,“旧罪”复审的结果,孙小果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可能性很高,如此一来,“新罪”的25年有期徒刑将被“吸收”。

从结果来看,这部分犯罪的量刑对最终结果没有帮助。 那么,这部分的犯罪不需要审判还是不需要认真审判的回答当然是否定的。 按照犯罪法律进行公正的评价,是司法机关的责任,社会和受害者也有责任。 对于部分处罚被“吸收”,这是法治的要求,不是人为的放任。

孙小果在那一年成为伏法,或者在监狱被有效地改造的话,就不会发生“新罪”。 孙小果的命运,恐怕是二十多年前注定的,但受害者的命运是由他改变的。 这是公平迟到的代价。 今天“新罪”的一审判决,本案虽然接近尘埃的定型,但事件带来的震动和反省应该持续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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