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_谢仁波:“较真”生态修复的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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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是他从事检察工作开始的第15年。 无论在哪个单位,他总是致力于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仅今年,他和生态环境检察的伙伴们就审查起诉阶段不承认罪的生态事件一一解释,引导交流,现在对违法采矿、森林砍伐等事件承认罪宽大的制度17人 他被称为谢仁波,是尤溪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负责人,一级检察官。 今天的检察故事讲述的是这位“真”的生态修复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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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上午,三明市尤溪县台溪乡凤山村,晨雾弥漫山中,山下村头百年樟树下悬着铽国徽,远近村民纷纷聚集,对平民家门口刑警进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判。 同步进行的网络转播影像始终以公益诉讼起诉席为焦点,自信和认真的检察官,他是当今“检察故事”的主角尤溪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负责人,一级检察官谢仁波。 也是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持国徽办案”巡回审判的首次网络转播。 2019年3月,谢仁波审查了被起诉的三起非法占领农用地事件,发现陈某等三名被告人破坏林种茶的行为直接损害了国家生态公益林。 非法占有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改变被占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用途,数量大,林地大量破坏,其行为已成为非法占有农地罪。 同时,被告人陈某的这种行为也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做出了判决。

谢仁波说:

11月25日,法院在法庭上宣布判决,随着检察机关提出的恢复原状、赔偿生态功能损失等公益诉讼请求,综合运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四个检察功能的生态修复机制得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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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9日上午,尤溪县梅仙河畔投入了5万馀尾草鱼、鲣鱼苗。 以环境污染嫌疑被起诉的邱某锋,在谢仁波等检察官监督的证词和农业部门的技术指导下,与到场的法院、河长阀、环境保护、渔政等部门人员一起,自费购买的鲢鱼、草鱼等鱼苗沿河放生。 从2017年3月的一天开始,被告人邱某在洋中町洋中村敬老院附近非法经营电镀工厂。 根据县环境保护部门的鉴定,工厂排放的废液、废水超标,造成环境污染。 当年6月21日,被告人邱某主动投票到县公安局。 因此,邱某被告因涉嫌环境污染被县警方起诉到法院。 接受事件的谢仁波认为污染环境者被监禁了,但是受灾的生态环境很难修复。 他耐心解释后,邱某深刻认识到了错误,希望自己出资修复环境以弥补损失。

谢仁波说:

基于谁污染谁修复谁的原则,我们检察机关在处理环境污染事件时,不是简单地告诉被告人,而是积极引导被告人,采用今天这次放流修复绿色的方式,实现最大化受灾生态环境的修复,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对于类似的事件,谢仁波不会因事件复杂而害怕,也不会因事件小而疏忽大意。 同时,他敢于强硬,坚守法律基础,相信法外也有情。 事件结束的是他事件座右铭。 另外,他对事件的处理不满意,每次处理事件必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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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谢仁波在交通事故中发现双方当事人是亲戚邻居,但民事赔偿尚未达成协议,为了解决他们的矛盾,邀请双方当事人到检察院。 最终促进民事部分调解,受害者家属了解后,决定不相对起诉本案,得到双方当事人、同事和单位领导人的一致评价。

尤溪县检察院专门检查委员会委员周茂善说:

谢仁波同志思考周密、大胆地思考,一方面他着眼于小事件的真相,探索事件的真相,在线迹中发现监督的线索,在小事件中总结分类方案的问题和本质,重视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另一方面他在很多方面擅长得到,他处理生态事件是被告人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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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以来,谢仁波多次被县委选为优秀公务员,接着被三明市检察院选为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的先进个人,被三明市检察院选为全市检察机关的先进个人,全市优秀工作的名人,记录了全市检察机关的“个人三等功”。 对于这些荣誉,谢仁波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他只是尽力处理自己内心的责任。

谢仁波说:

累是累,但最多是累,心里从不累。 因为我相信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穿这套制服,要尽最大努力,把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恢复环境破坏者的生态。 只有青山再现,绿水流淌,才是真正的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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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尤溪绿水青山

谢仁波这样的生态检察官们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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