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转售的实名制银行卡,用于淘宝印刷、证券公司开户、电信诈骗转让赃物等违法活动,是许多罪犯的惯用手段。 最近,黄某、徐某因涉嫌买卖他人银行卡妨碍信用卡管理被怀宁县人民检察院逮捕。
据调查,黄某经人在网上介绍了徐某,徐某以5000元的价格向黄某介绍了一套收购他人信息的公司公开账户、银行卡、u盾等资料,黄某雇佣了很多人,办理了卡类为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卡等资料,然后以4500元的价格进入卡类
检察官注意到,为了苍蝇的头小利卖掉自己的银行账户,只要卡没有钱就没问题,但是实际上大错特错的实名制银行卡被销售者用于欺诈、洗钱等犯罪活动,给户主带来很大的法律风险,个人信用、财产被双重损害,刑事 银行卡不是偶像商品。 我必须马上退房。 不能转让、贷款。 (原稿人:怀宁县检察院陈靖何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