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滴筹_水滴筹本质是企业,当以更专业的“生意”成就“善意”

“如果再不顺利的话,我想给相关公益组织筹措水滴! 12月5日晚,水滴采购的创始人、CEO沈鹏在推特上发表了公开信,在道歉之前暴露的“楼盘拖把”问题的同时,提出了在线团队的整备措施。

水滴采购的本质是企业,不是慈善机构

这种个人大病筹款平台是一种特殊的网络慈善。 筹资是始发者通过互联网平台一般筹资以支持某些目标的行为。 国务院《加快建立群众创业万人创新支持平台的指导意见》特别提到了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的“四人群众”新模式,即群众创、群众包、群众扶助、群众采购。

筹集资金的概念兴起后,很快扩展到慈善和公益圈。 水滴汇集四面八方的捐款帮助特定的大病援助者,对于援助者来说属于“一对多”的慈善捐赠和“多对一”的私人利益捐赠。

水滴采购是一种特殊的网络慈善采购,因为它涵盖了可能患不特定多数大病的人,实质上充当了不特定多数求助者与不特定多数求助者之间的联系渠道,是个人求助行为的传播渠道,在某种意义上具有公益性质。

网络慈善筹资平台作为传统筹资的重要补充方式,帮助个人解决筹资难题,为慈善事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模式和动力。 与在线慈善机构相比,水滴采购开始个人筹资,程序比较简单,委托人只需点击分发按钮上传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收费账单等相关证书,就可以开始委托项目进行筹资。

利用微信等社交媒体,网络慈善平台能够打破传统慈善活动的时间和空间限制,为大病患者提供高效、便利的筹资渠道,为爱好的网民提供良好渠道,有利于追踪和监督。 同时,规范发展的网络慈善活动可以减轻其他社会救济基金的压力和中国医疗保险的支付压力。

截止到2018年底,只有水滴采购、轻松采购、爱情采购三大网络采购平台支持了373万户以上,采购总额超过415亿元。 如果没有这415亿日元的资金筹集,大病医疗的压力只能由家庭和医疗保险承担。

目前,一些公众把采购水滴误认为慈善机构。 我国《慈善法》第35条规定,“捐助者可以通过慈善机构捐款,也可以直接捐给受益人”。 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慈善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以符合本法规定、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目的的非营利机构。”

水滴筹

▲水滴采购的创始人沈鹏公开信的截图。

水滴采购是一个大型筹资慈善平台,旨在向捐助者提供相关判断信息。 那个不是慈善团体而是商业主体。 水滴创始者兼首席执行官沈鹏也在官方信件中否认水滴采购是慈善机构,明确说明水滴采购的核心是免费网络个人的大病咨询工具,有困难的大病患者向朋友们求助,可以更有效地解决医疗资金问题。

打开信息“黑匣子”,可以利用块链等新技术

我国目前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信息不对称的事前逆向选择和事后道德风险已经成为依赖信任行业的普遍问题。 援助项目的发起人最清楚疾病的真相,与网络慈善筹资平台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相关行业建设尚未完善。 这说明网络慈善筹资平台的具体工作方式、员工素质、被救助者资产调查和慈善用途监督等方面仍需改进,需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块链等新兴技术发展行业。

首先要健全相关网络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完善准入资格、运营能力、技术配置、网络安全环境等要求,使行业在健康环境中健康发展。

其次,网络慈善筹资平台必须进一步完善审计机制。 除完善自身审查程序外,还要与政府管理部门和医院积极合作,验证筹资者提供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另外,公布个人大病求助信息和不可信的筹资者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尤其要考虑利用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相关信息的可靠性,使求助信息更加透明,捐款更加可追溯。

再一次,通过监督网络慈善活动,可以间接规范个人寻求帮助的行为。 因此,除了平台内部控制之外,还需要通过行业自治和强化立法,完善网络慈善的平台监管机制和失去项目赞助商信誉的惩戒机制。

也就是说,社会公众对网络慈善的需求巨大,社会公众乐于助人的博爱精神也很普遍,这是网络慈善的价值所在。 利用块链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网络慈善风险控制,重建代码信任维度,引导网络慈善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助于维护公益心、向善心,营造风尚、团结互助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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