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南昌队不当海报_南昌:热水器安装不当致人中毒身亡,销售商及安装工人被判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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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共同生命权纠纷案件,原告放弃追究受害者雇主和热水器所有者的主要责任,认为热水器的设置错误是造成受害者一氧化碳中毒的原因,法院将各当事人的过失行为综合起来,依法使热水器销售商和设置工人分别承担5%的赔偿责任,即

热水器上未安装排烟管存在安全问题

由于工作需要,死者徐某的雇主公司在入贤县梅庄町租房,徐某和其他工人共计13人同住。 为了解决基本的生活需求,一家公司在经销商李某处购买燃气热水器,李某负责安装燃气热水器,而赵某则负责安装燃气热水器。 2018年4月1日,死者徐某和工友们13人在宿舍按顺序洗澡(死者徐某倒数第二进入厕所),被工友发现倒在1楼厕所。 工友立即报警将徐某送往医院,徐某采取心肺复苏等急救手段也没有死亡。 据鉴定,死者徐某死于一氧化碳中毒。

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在现场调查发现,浴室厕所设置在浴室厕所墙壁上的燃气热水器有窗户,但热水器上没有安装排烟管,存在安全上的问题。 根据热水器的侧面“安全注意事项”,热水器应设置在浴室外空气流动的地方,设置排烟管将烟排出室外,防止一氧化碳中毒,防止人身事故

原告放弃追究死者雇主的主要责任

死者徐某系使用煤气热水器洗澡时,死于一氧化碳中毒。 一氧化碳中毒的原因有很多种,如热水器的使用错误、设置错误、热水器的产品缺陷等。 原告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明确选择本案不是产品责任纠纷,而是身体权利纠纷,没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于事件热水器产品的质量问题,热水器制造商无需承担责任。

死者的雇主有的公司作为事件房屋的实际租赁人和燃气热水器的所有者,不能合理地监督作为宿舍使用的房屋,不能立即发现和纠正事件燃气热水器的设置错误等安全上的危险,也没有尽到消除员工宿舍安全上的危险的管理义务,对事件事故的发生 审判中,经销商李某和安装工人赵某听说原告从雇主的公司得到了65万元赔偿金,由于没有证据,法院没有采用。 但是,原告明确放弃对某个公司的主张,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由原告自己承担。

热水器的安装必须承担部分责任

涉案热水器是烟道式热水器,严禁设置在浴室和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设置排烟管道后使用。 因此,热水器的设置失误是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原因之一。 李某作为销售商,把煤气热水器的安装委托给没有任何安装资格的赵某,赵某作为安装工,因为没有按照规格将煤气热水器安装在室外,明显不符合安全标准,使用热水器时排出的有害气体不会立即排出室外,而是被人体吸入,引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死者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根据一般认知常识,在燃气热水器的使用中应注意通风排气,自己负有不当的注意义务,对死亡负有次要责任。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事件的发生明显与热水器的使用失误和设置失误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各方面的过失行为和原告放弃了对部分侵权者的主张行为,法院认定热水器销售商和设置劳动者分别负有5%的赔偿责任。 随后作出了上述判决。

判决宣布后,原告和销售商李某、安装工人赵某按照判决,两被告自动履行赔偿义务。

资料来源:南昌西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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