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新闻网罗天裕冠斌记者刘海锋报道,赣州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如何激活“沉睡”林地资产。 重要的是要让经营者吃“心丸”。 7月22日,记者从赣州市林业局获悉,赣州各县(市、区)陆续向林地经营权承包人颁发“林地经营权不动产登记证书”,是过渡期间房地产登记机构依法开展林地经营权登记制度探索的成功实践,标志着我市林地经营权登记制度改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员工向林地经营权承包人发行《林地经营权房地产登记证明书》。 (资料图)
据介绍,根据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坪等)的经营权可以登记、流通、融资抵押等。 由于机构改革,从2019年2月3日开始,林业部门不办理林地经营权流通证明书,自然资源部门办理林地经营权房地产登记证明书。
为推进林地法,保障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赣州市林业部门前几天申请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奖励,以信丰、瑞金、寻乌、赣县、安远、定南、全南等7个县(市、区)为试验地,指导各县(市、区)开始林地经营权登记处理,立即开始各地经营权登记处理中出现的问题 期间,市林业部门自主加强与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执行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