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银保监局提高了政治立场,牢牢抓住了重点政治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当地做好了小微金融和扶贫工作。
坚持政治立场,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重点政治任务。 充分发挥金融扶贫工作指导组、微型金融服务指导组的作用,及时跟进金融扶贫、微型贷款实现发展目标的进展。 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督,加强严格审查,扎实推进管辖范围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扶贫工作。 监督国内银行机构,根据融资资源储备、资产质量和贷款实际增长等情况,重点考虑其管辖范围内的扶贫融资需求,给予年度贷款计划分配和各阶段计划把握的倾向支持。 鼓励扶贫任务重的分行设立扶贫特别贷款计划,在管辖范围内贷款计划管理中优先保障扶贫融资需求。
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创新信用服务模式,确保金融扶贫措施有效落地。 提高金融扶贫投入力度。 严格贯彻各级政府金融扶贫要求,按照“正确扶贫”的方针,坚持商业可持续发展原则,将资金投入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光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扶贫领域。 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积极开展农业金融产品市场调查,扩大农村抵押品范围,推进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机械、蔬菜隧道、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方式的实施,全力支持贫困地区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实现“产业推动就业,就业解决贫困”。 继续围绕五大服务平台,广泛利用全社会力量,合作推进脱贫。
制定金融“正确扶贫、应评价”特别统计。 收集和提交扶贫贷款信息数据,建立以行业内建设卡扶贫人口信息为核心认定标准的贷款特别统计系统,研制自动化开发详细数据生成数据表的统计转换流程,及时、准确、完全反映金融正确扶贫贷款状况。 (曹全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