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一名男子因喝酒失态,被怀疑因代驾驶费过高而与代驾驶发生争执。 之后,打倒代驾也不想赔偿,最终民警露面,对醉汉处以罚款。
13日下午22点左右,十堰市东岳公安局北区派出所接到管辖区人员刘先生的通报,在张湾的一个地下停车场被殴打,头部跌落求救。 接到警察后,值班的警察赶到现场掌握情况。
今年29岁的刘先生是司机,平时晚上生活在路边。 事件晚上,刘朋友说在六堰宾馆附近有工作,就叫他去接工作,刘赶到后,看见对方车主陈喝醉了,就轻易地问目的地出发了。
途中,小刘不小心撞上了一个坐电动车的女人,这种行为引起了小陈的不满,小陈指责小刘没有集中精力开车,骂小刘,小刘不吭声。 到达目的地后,代理应用程序的计价器上显示了70元的代理费用,陈某怀疑开始谈判,刘先生说这是系统费用,不进行谈判。
陈某还没降价就差点在小刘的车上撞人说话,不正当行为不出钱,一边骂着一边推着小刘离开驾驶席,小刘不下车,两人吵架,混乱中,小刘摔倒在地,打破了头,小刘立刻报了警。
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刻派刘先生去看医生,把陈先生带回派出所,拘留他醒酒。 经过诊治,刘的头部出现了轻微的脑外伤。 民警严厉批评陈某的暴力行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陈某意识到自己的冲动暴力的结果,坦率地后悔,今后不会再有了,面对刘君的高额医疗费和错误的劳动费,陈某不愿赔偿。
17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处以罚金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