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一下山东乳山_山东乳山农商行违法遭罚 贷款"三查"不尽职

根据最近在银保监会网站上公布的《威银保监罚决定字〔2019〕11号》,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乳山农商行”)有贷款“三检”不履行职责的违法事实。

2019年12月3日,威海银行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乳山农商处罚款25万元。

天眼调查显示,乳山农商行第一股东是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率为21.43%。 后者由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保有。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山东省国有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纠正,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的情形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的,责成可以停业整理或销毁经营许可证罪行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职务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干扰非现场监督或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隐瞒虚假或者重要事实的报告书、报告书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慎重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是惩罚原文

查一下山东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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