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15日报道,南京栖霞梅高桥派出所接到管辖区超市警卫的通报,在超市偷窃螃蟹,被逮捕。
接到警察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警察徐先生通知了警察,巡视中选择螃蟹的客人很熟悉。 仔细想起来,徐先生觉得这个人就像上次店里抓到的小偷。 小徐一下子警惕起来,比较发现那个人和那个小偷五感的相似度极高。 徐先生看到这个人不推购物车,挑选商品放在自己的行李里,然后不结账就从门口走了出去。 徐先生看到情况后立即截获,并报110。
民间警察通过安排现场的监视,确认了警察徐先生说的几乎是真实的。 对于民间警察的提问,李某最初否认,但在录像监视和徐先生的证词等证据中,李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行为。
据李某嫌疑人说,她第一次偷超市是不舒服的,所以轻而易举就从门口逃了出来。 这也是我尝到了“免费购物”的“快乐”,接下来是第二次。 第二次运气不好,但装满商品的结果被警卫逮捕了。 但是她不放弃,想到超市的人走了,工作人员未必能找到她。 此外,他们一定认为不会再来了。 于是,李某趁白天人多进入超市再次犯罪,无疑是偷螃蟹的时候被现行逮捕了。 目前,李某嫌疑人已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