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_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高质量完成2019年度工作实绩考核

2019年12月3日至12日期间,葫芦岛市工作业绩评价工作组一行7人2次,对本院实施了2019年度的业绩评价检查。 我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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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根据《2019年度市直部门和单位绩效评价指标评价实施细则》和《补充通知》的要求,按47大项目101小项目评价内容实施自我调查,编制报告书,按绩效评价要求,按高标准收集、整理证明资料,装订成60册。 市委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审查组成员对证据文件进行分工检查。 通过分工检查,业绩评价工作组对我院2019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和送检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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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评价期间,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合作,自主按照业绩评价细则认真负责工作,认真调查缺陷,认真整理总帐。 有关部门立即将规定工作指标的评价、证明资料提交部门,为提高我院绩效评价发挥重要作用,体现了检察干部尊重落实和团结促进发展的责任担当。 业绩评价工作高质量完成,进一步提高发展自信,进一步提高干部创业积极性,形成重视实力、追求实效的良好气氛,着力于我市的全面振兴、全面检察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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