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网报道,11月22日,兆驰股份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宣布审议“控股公司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合同,公司同意收回异议股东股份的方案”:兆驰节能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合同
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子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上市的方案”,同意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节能”)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件成熟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以下简称“新三板”)申请上市。
此次,兆驰节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终止招牌,尚提交兆驰节能股东大会审议,经有关监督部门审批,具体终止招牌的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日为准。
对于此次兆驰节能在新三板中止的影响,兆驰股表示,兆驰节能将根据现阶段的发展状况和长期战略发展计划,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决策效率,促进公司更好的发展,慎重考虑,在新三板中申请中止。 同时,兆驰节能在新三板中止对公司和兆驰节能的生产经营没有重大影响。
同日,兆驰股份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控股公司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兆驰照明”)拟与区乡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承受区乡拥有的深圳市兆驰智能有限公司(“兆驰智能”)的100%股份。 区乡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850万元人民币,其中货币出资650万元,技术出资200万元,此次股票转让交易金额650万元人民币,同时兆驰照明承担目标股票150万元出资义务。 此次股票转让完成后,兆驰智能将包括在公司合并报告书的范围内。 (校正/G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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