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经验_乌鲁木齐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乌鲁木齐晚报(记者史传芝报道)乌鲁木齐市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成功。 12月11日,国家民委官方网站发表了命名决定。

决定表明,乌鲁木齐市生动实践,探索新疆城市特色创建之路,为新疆贯彻新时期党的治疆方略和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贡献,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自2016年创立“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以来,乌鲁木齐市贯彻新时期党的治疆方略,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指导,将创办工作效果纳入领导组和领导干部的综合审查,将创办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从人、财、物、政策措施等方面保障了示范创办工作。

――以人民为中心,每年将70%以上的公共预算支出用于民生建设,坚持大幅提高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加强教育领导,开展“十个一”工程、“九同”校园文化建设,引导各族群众建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深化各民族交流交流,创造“访惠集”“三进二连一友会”等活动品牌,推进共居共学共事社区环境建设。

――着眼于和谐稳定,坚持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全市持续保持稳定发展、安居乐业良好形势。

这次命名只是一个新的起点,通过提高示威市成果,加强示威市领导,乌鲁木齐形成更多制度成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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