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乐清市公安局报道,12月10日杨某以入户盗窃嫌疑被乐清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被盗物品有老干妈辣酱1瓶、辣椒3瓶、纸巾2瓶。
12月7日,王先生(化姓)回到自己的房间,发现家里的东西有被砍倒的痕迹,着急的王先生立刻数着丢失的东西,调查了家的监视。
家里只有三样东西——一瓶11元的老干妈辣酱,三瓶共1元辣椒和两卷共6元的纸巾,三样东西的总价值也是18元。
王先生看到家里的监视,男人躲进自己的家里,翻遍了所有的抽屉和橱柜,很快就“傲慢”地喝下了自己的饮料,出去的时候把橱柜上的老干性的母辣酱和辣椒拿走了。 这家伙不是陌生人,而是自己的邻居杨某。 王先生认为不能就这样溺爱杨先生,向乐清警察报告了事件。
接到警察后,乐清市公安局柳市支局张权钥匙立即调查案件,在48小时内逮捕杨某。
经过审判,杨某坦白了自己偷的行为。 杨某当天经过王先生的门口时拉了门,但是房间没有锁,所以自己抱着“碰巧”的心情去了王先生家,经常找房子的每个角落后,最后只偷了王先生家的3种东西。
民警称,杨某在一家工厂工作,月薪六千元。 这次入室盗窃只是暂时的,不存在经济困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