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起诉不来_法律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以“欠钱不还”

随着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行为越来越普遍,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逐年上升。 借债很难借钱,很多人在借贷的时候会妨碍面子,疏忽大意,过于依赖,踏上了民间贷款的“漏洞”。 结果引起了法律上的纠纷。

再者,数千百年来,“还债、启典地义”是我国民间长期流传下来的话语,还债已经是人们认知中的共识。

其中也包括民间贷款的情况,如果不介入诉讼,大部分也遵守这个规则。 但你知道吗? 有时候,借款不需要偿还。

欠钱不还起诉不来

今天编辑们来科学地和大家谈话,有四种情况不需要还债。

01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不必偿还。

根据法律规定,民间贷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一般来说,如果你借他人的钱,偿还日期是2010年5月1日,对方过期后,不要求偿还,那么从2013年5月1日开始,作为自然债务的贷款关系仍然存在,但是如果对方被法院起诉,法官不支持,债权人已经失去了该债权的胜诉权

简而言之,如果债务偿还期限已经超过2年,法律上就会丧失胜诉权,这样的债务不需要法律上偿还。

02

利息超过年利率的24%,不用偿还。

根据最新关系民间贷款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超过约定24%的部分,法院当然不支持,如果你已经付款,法院不支持你要求对方归还。

但是,如果你支付的利息年利率超过36%,可以请求对方归还,法院也会支持你的请求。 简单来说,借款约定的24%以上的利息不必还。

03

如果私人贷款本身不合法,可以不偿还。

民间贷款本身不合法的情况下,法院不支持赌注、虚假诉讼、为犯罪目的借款等债权。

04

如无法证明有欠款的事实,可以不偿还。

只提供借款,没有合理理由,法院认定不能证明有借款关系。 例如,没有转账证明书的大量借款,强制性地使对方写的借款无效等。

民间贷款中,法官关注的不仅是借书和合同,还有转账记录、贷款金额、货款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的财产变动状况、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等相关事项。

此外,国家不干涉合法的民间贷款行为,但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规定下列民间贷款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这些情况下的民间贷款行为也不受法律保护

1 .私人贷款行为本身涉嫌非法筹款的;

2 .借款人应事先知道或知道贷款人违反金融秩序获利

3 .贷款人应事先知道借款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4 .债务违反社会公德的情况下,例如因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的分手费用、因“寻找关系、追求人情”的请求费用、赌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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