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记者报道,太原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称,太原市实行市建筑业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差异化管理,对守法诚实的企业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支付,对违法企业增加支付。
据介绍,此次建筑业企业调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管理政策,将规范工资保证金支付管理,以进一步减轻主要相关诚信企业的资金负担。
此次调整明确,享有减免政策的企业连续三年没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以有效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度管理、工资专门账户账簿管理、总承包机构按月支付工资等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各项制度措施。
在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于近年来存在违法分包等不良行为信息的企业,没有给予不同等级免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20%支付、按50%支付的优惠政策。
与此同时,对于在各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和受理的投诉、通报和访问事件中发现拖欠工资和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或者不实行建筑实名制管理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和政策的上述企业,立即取消相应的保证金减免优惠政策。 对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企业信用评估和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填写的,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将工资保证金缴纳额提高到应存款金额的200%。 (记者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