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上午,会泽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有失火嫌疑的案件。 该案件由担当法官谭军主持,在会泽县雨碕乡小米村委员会进行巡回审理,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命令检察院支持诉讼,被告人的辩护人在法庭上参加诉讼,雨碕乡林工所的保护林员、小米村委员会的在家组长、当地村民共计50多人参加了旁听。
公诉机关申诉
会泽检察院于2019年5月15日10点左右,被告人在会泽县雨碕乡小米村委漆匠村集团“裂地”吸烟,引起烟尘森林火灾,烧毁白龙潭区的山林,树木灾害严重,经会泽县森林防火司令部组织评价,此次森林火灾的蔓延面积为22.92公顷, 其中林地受灾面积18.06公顷,灌木林面积3.39公顷,宜林荒山面积1.47公顷,总损失173.78万元。
会泽检察院称,被告人付出某些过失造成森林火灾,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足够,应以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审判中,被告人承认了针对某项指控的犯罪事实。
法院裁定
会泽县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吸烟、点燃杂草引起森林火灾,其行为已经成为火灾的罪名,被告人有理由表白可以减轻处罚。 法院依法判处某过失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
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向某法庭宣判。
用事件解释
休庭后,法官、检察官通过案件解释法,呼吁被告人要遵循社区矫正机关的安排,在缓刑期内要自觉遵守纪律的林工所加大巡逻力度,提高建议立即消除危险的当地村民的防火减灾意识, 一时疏忽,给国家带来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给自己的家人也造成很大的打击,对国家负责,不能让自己负责。